法院的职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审判权:
法院依法审理和裁决刑事、民事案件和其他案件的权力。这是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所享有的核心权力,包括一审、二审、再审等各个审级。
监督权:
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工作进行监督,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以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司法解释权:
法院对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解释,以指导审判实践。
死刑核准权:
法院有权核准判处死刑的案件,这是对最严重犯罪行为的最终裁决权。
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
法院领导和管理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事宜,包括法官干警的教育培训、司法设施的维护等。
独立审判权:
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确保审判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程序规则制定权:
法院有权制定审判程序规则,以规范审判活动。
司法审查权:
法院对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行为进行司法审查,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
综上所述,法院的职权涵盖了审判、监督、解释、核准、管理等多个方面,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些职权体现了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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