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员工基本信息:
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在职时间:
员工入职和离职的具体日期。
职位及部门:
员工在职期间的职位以及所属的部门。
工作表现:
对员工在职期间的工作表现进行简要评价,如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团队合作等。
离职原因:
简要说明员工的离职原因,如合同到期、个人原因、公司裁员等。
公司基本信息:
包括公司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人代表等。
公司盖章及签字:
离职证明需由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以确保其法律效力。
此外,离职证明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添加一些附加信息,如员工的离职原因、工作表现等,但这些附加信息应基于客观事实,避免主观评价,以免引发不必要的争议。
需要注意的是,离职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核心内容,这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必备事项。
综上所述,离职证明的内容应全面、客观,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其法律效力和社会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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