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是指 环境保护行政部门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实施的行政执法活动。它是一种具体的、直接的、“微观”的环境保护执法行为,通过现场监督检查,并依照法定程序执行或适用环境法律法规,直接强制地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环境监察的主要任务包括:
1. 在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领导下,依法对辖区内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况和对海洋及生态破坏事件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并参与处理。
2. 负责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超标排污费和排污水费的征收工作。
3. 对海洋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并参与处理。
4. 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
环境监察对于提高环境行政统一监督管理能力、执行环境法律法规、减少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不安定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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