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工作通常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的。这些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来承担具体的拆迁工作,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拆迁工作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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