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仲裁机关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常设仲裁机构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
北京仲裁委员会(BAC/BIAC)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SHIAC)
深圳国际仲裁院(SCIA)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
华南国际仲裁委员会
其他专业性仲裁机构
临时仲裁机构
由双方当事人指定仲裁员自行组成的一种仲裁庭,案件处理完毕即自动解散
专业性仲裁机构
附设在特定行业内的专业性仲裁机构
建议:
在选择仲裁机构时,可以根据具体案件性质、争议金额、当事人地理位置等因素,综合考虑各仲裁机构的专长和优势,选择最适合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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