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滞纳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计算基数:
滞纳金以未缴纳的罚款金额作为基数。
计算比例:
每日按照罚款数额的3%加收滞纳金。
计算上限:
滞纳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原罚款金额。
计算时间:
从规定的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计算,直到滞纳金总额等于或超过罚款金额为止。
例如,如果某人被罚款200元,且未在规定的15日内缴纳罚款,则从第16日起每日按200元的3%加收滞纳金,即每日6元。如果滞纳金总额在某个时间点达到或超过200元,则停止计算,滞纳金总额为2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并采取了补救措施或者情节轻微,行政机关可以酌情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相关文章:
恩特思保险柜全国售后维修号码-全国各区网点服务号码实时反馈-今-日-汇-总05-03
东原(DONGYUAN)燃气壁挂炉24小时售后全国客服受理中心实时反馈-今-日-更-新05-03
艾伦斯壁挂炉售后服务号码24小时实时反馈-今-日-汇-总05-03
凯姆锅炉全国统一服务热线-全国24小时服务中心实时反馈全+境+到+达05-03
贝姆壁挂炉客服号码售后号码大全及维修网点查询实时反馈-今-日-资-讯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