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员工未能休完年假,用人单位应按照以下方式计算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
未休年假工资计算
对于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应支付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作为年休假工资报酬。
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包含内容
未休年假工资报酬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的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特殊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职工因个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加班工资扣除
在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时,应当扣除加班费。
支付时间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或在职工最迟在当年度12月31日前支付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
以上规定确保了员工在未能享受带薪年休假时,能够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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