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以下是一些可能受到处分的情况:
1. 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如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组织或参加反对国家的活动,玩忽职守,拒绝执行决定和命令,压制批评,打击报复,贪污、行贿、受贿,违反财经纪律,滥用职权,泄露国家秘密,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参与或支持不合法活动,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从事营利性活动,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
2. 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如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
3.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如代替考试、组织作弊、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违反学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屡次违反规定未改等。
4. 人民警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如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泄露国家秘密,弄虚作假,刑讯逼供,非法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敲诈勒索,殴打他人,违法实施处罚,接受请客送礼,从事营利性活动,玩忽职守等。
处分的种类通常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严重程度取决于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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