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现金是违法的行为,原因如下:
违反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人民币是中国的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支付一切公共和私人的债务时,不得拒收人民币。
侵犯消费者权利:
消费者有权选择支付方式,商家应当尊重这一权利。拒收现金可能会给不习惯或不方便使用电子支付的消费者带来不便,甚至排斥。
可能涉及歧视:
如果商家对使用现金支付的顾客采取歧视性措施,比如收取额外费用或者不提供找零服务,这同样违反了法律规定。
对特定群体不公平:
对于老年人、残疾人等无法使用电子支付的群体,拒收现金可能构成对他们权利的限制。
金融风险:
第三方支付可能存在资金安全和支付风险,拒收现金可以减少这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如果遇到商家拒收现金的情况,消费者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消费者协会等部门投诉,甚至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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