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一般劳动者的法定上班时间为 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此外,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如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并且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在特殊情况下,如生产经营需要,且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因此,标准的工作时间制度是每日8小时,每周44小时,用人单位应确保劳动者有足够的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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