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1日19时16分许,山东省公安厅交管局五支队城阳大队民警在辖区G20青银高速青岛收费站执勤时收到平台预警,一辆涉嫌严重疲劳驾驶的货车进入辖区。
执勤人员立即在青岛收费站对车辆进行拦截,拦截过程中又收到另一辆车的疲劳驾驶预警信息,最终在青岛收费站将两辆车拦截。经了解,第一辆车驾驶员从早上4点20分出发,之后最长停车时间12分钟,然后9时53分上高速行驶便未再有任何停车休息,直到19时20分被交警拦截,属于严重疲劳驾驶,驾驶员称自己第一天上班,路线不熟悉,为了赶时效就一直没有休息。第二辆车驾驶员从10时32分出发,中间最长停了2分钟,19时16分被交警拦截,询问时驾驶员说自己觉得不累不是疲劳驾驶。

民警对两位驾驶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规定:不得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最终,民警对两位驾驶员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分别作出了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春季来临气温升高,加上昼夜时间开始昼长夜短,人体容易疲乏犯困。驾驶人日常注意保持规律作息,开车途中时不时开窗通风或打开空调外循环,保持车内空气清新凉爽。同时注意连续驾驶时长不超过4小时,上高速行驶时要参考“逢三进一”原则,在困意、疲劳感产生之前就到服务区休息,切勿一直开到犯困才想起来找地方休息。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通讯员 严培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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