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法院的收费主要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财产案件
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按照2.5%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按照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按照1%交纳。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按照0.9%交纳。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按照0.8%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按照0.7%交纳。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按照0.6%交纳。
超过2000万元:按照0.5%交纳。
非财产案件
每件:交纳100元。
离婚案件:不超过20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200元;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侵害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不超过5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40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管辖权异议案件:每件交纳80元。
其他费用
以调解方式结案的简易和小额案件:当事人申请撤诉的,不予退还诉讼费。
调解方式结案的普通程序案件: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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