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信阳市平桥区衡水高级中学就“未履行招生退费承诺”一事,发布致歉声明。
声明称,2022年建校初期,因学校管理疏漏,招生负责人擅自发布了包含“高考不过本科线退费2万元”的承诺。这一行为违反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不仅扰乱了正常的招生秩序,更误导了学生及家长,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目前,平桥区教体局正在对该校违规招生问题立案调查,学校将积极配合调查,接受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声明原文如下:

来源:信阳市平桥区衡水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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