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费“支付即开票”,将全市推广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25 09:46:00    

长期以来,不少市民向税务部门反映,虽然通过自助扫码方式缴纳停车费十分便捷,但后续向经营单位申领发票的流程却相对麻烦。

近日,宁波市税务部门在江北星湖中心停车场顺利完成“支付即开票”新场景运用落地——

作为数电发票推广的创新应用场景之一,“支付即开票”实现了市民扫码支付停车费后,系统将通过所属商圈停车场的官方公众号自动推送电子发票开具链接,市民点击链接即可直接获取发票。

市民体验“支付即开票”。徐诚 摄

6月23日,记者在星湖中心停车场实地体验“支付即开票”功能后发现,相较于以往需要自行寻找开票入口的繁琐流程,现在完成停车费支付后,电子发票会自动通过公众号推送至手机,开票便捷性显著提升。

那么,“支付即开票”应该如何操作?

据介绍,车主在开具停车费发票前,可通过本次试点停车场所选用的“速停车”公众号预先设置发票抬头信息。完成停车缴费后,系统将根据电子支付数据自动开具数电发票——

对于已预设发票抬头的车主,发票将直接推送至单位法人的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或个人所得税App的“个人票夹”;

未设置发票信息的车主,系统则会默认开具“个人”抬头的数电发票并通过公众号完成交付。

速停车公众号后台已设置开具发票相关功能。

值得注意的是,该系统还保留了后续修改发票抬头的功能,为车主提供了更多便利。

“支付即开票”方便了车主,也给停车场的管理带来了便利。

星湖中心物业管理方宁波鸿益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关智慧创新场景的应用,能够有效降低停车场的发票投诉率、堵住停车违规收费管理漏洞,让消费者获取发票更加便捷,同时使停车场的管理更加高效。

市民可在相关页面设置开票信息。

记者从宁波市税务局获悉,“支付即开票”应用正在全市范围内加速推广。目前,除江北区星湖中心停车场试点外,全市10个区县(市)已全面启动部署工作。各辖区税务部门正与停车场、商业综合体等运营方密切配合,重点推进系统调试和业务流程优化。该功能的全面推广将显著提升市民办税便利度,进一步推动宁波市消费服务数字化转型进程。

记者 林昱辰 徐诚 编辑 刘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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