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从 员工工资中扣除的。具体规定如下:
1.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2. 单位应当自每月支付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汇入住房公积金专户,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因此,住房公积金的扣除是基于员工的工资收入,单位会按照规定的比例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个人和单位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并及时汇入指定的住房公积金专户。
相关文章:
疑似恐龙时期化石,现身肇庆鼎湖!06-13
广湛高铁最新进展!广佛段正式启动长轨铺设06-11
这份重磅民生文件提及保障房与公积金,对职场青年释放哪些利好?06-10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荣获“检验方法类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优秀参与单位奖05-19
下调!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05-08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开展劳动节前安全生产检查05-01
福建两地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