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交强险的保额自2020年9月19日起调整为 有责总限额20万元,无责总限额1.99万元。具体保额分配如下:
有责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
无责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建议车主在购买交强险时,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各项赔偿限额和赔偿范围,以便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能够及时获得足够的赔偿。
相关文章:
1-7月湖北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6.2%08-18
信阳一高中发布致歉声明08-17
大学生创业补贴代办乱象调查:哪有“钱从天降”机遇,全是精心设计陷阱08-16
福州市场主体达119万户08-15
新大洲被催缴滞纳金3972万元,公司已经连续亏损7年,累计亏损额超23亿元08-13